2011年7月15日星期五

无耻!连医院都不放过!

日內瓦公約規定,在任何情況之下,沒有任何理由,可以攻擊醫院;違反這項原則,就是罪行。

在以色列和巴勒斯坦的炮火中,只要一輛救傷車駛過,雙方即刻停止開火,直到救傷車開過為止。

以巴炮火相向,但是,目標絕對要遠離對方的醫院,避免造成破壞。

醫院中立和不可侵犯的原則,是在1861年的美國南北戰爭時期確立;之後的一次大戰和二次大戰,各國交戰再熾烈,也不得違反。

對醫院的尊重,就是對文明的尊重,即使再激烈的衝突,也不能傷害已經無力自保的生命。
摘自郑丁贤《医院是中立的》。

我们的政府和皇家警察,请解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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