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早醒来读新闻,整个人顿时心情低落。
一宗拖了7年的奸杀案有了结果.法官宣判被告无罪,当庭释放。
我相信很多人都知道我在指哪一宗奸杀案。我相信很多人也了解这宗案件的进展。
我不想提起受害者的名字。我觉得,若我在这里又提起受害者的名字,对已经往生的她很不公平,也可能对她的家人造成多重的伤害。
我气愤难平。
在这个国家里,公理何在?
司法公正?我呸!
被告是拥有拿督头衔的挂牌公司董事的儿子。受害者只是平凡老百姓。这是否意味着什么?
我不懂法律。我不晓得司法审讯过程的枝枝节节。我只晓得,犯罪者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。我也知道,平民大众都受到法律的保护。
从小,学校就教导我,法官是公正的。
然而,经历了这么多事件,我真的不敢再相信这些所谓的真理。
法官是人。律师是人。是人,就会有人为的偏差。
我无言。我心情真的低沉。
老天真的有眼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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